上 B.Law 課的時候,跟身旁的 C 談論到如何「苦中作樂」。什麼是「苦」?那就是在午飯後畢直的坐在一個空氣不大流通的小教室裡,耳邊傳來的是陣陣牛津腔的英語,而你知道這個情況還須持續三個小時。在那個空間裡,精神的唯一寄託就是眼前的那一位年輕女講師。我們猜她大概廿七八歲吧,淡裝、紮起了的長髮、一身樸實而不失性格的打扮、一個似笑非笑又略帶少女氣息的笑容。C 說他一直在看著女講師的眼睛,女講師後來也一直在看著他,彼此眼神交流了達 15 秒之久。之後 C 說:「贏左。YES!」後來我明白「贏左」指的是後來女講師先離開那個眼神對峙的狀態,即是輸的就是先逃避對方眼神的那一方吧。雖然實在是無聊絕透,但當中也有值得深思的地方。是什麼讓她會一直定神看著一位陌生的男學生?是男學生實在俊逸,或是剛好相反?還是他像極她一位過去曾經暗戀過的學長,讓她想起在那個春意映然的學校運動會裡,曾經默默地在看台上的一角為他打氣?我閉上眼睛,想像她曾經大笑大哭的那一段青澀歲月。在畢業禮的那一天,她曾經暗暗地把原想親手交給他的自家製朱古力放在他的背包裡;往後的日子,她曾每夜向星星許願祈求能在大學裡重遇上他。當然,這些願望跟往後與其他情人曾許下的承諾一樣統統在不知什麼時候被忘掉了。忽然,眼前的這個樣子似熟非熟的男生把她思緒帶回十年前某一個藍天白雲的日子。
忽然回過神來,我把眼睛張開,看到她那一個信念堅定的眼神以外,臉上一絲蜜餞的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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